图书馆积分奖励管理办法(暂行)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04-09浏览次数:498

一、积分奖励的目的

鼓励在校学生到图书馆阅读欣赏和学习研究,积极参与图书馆的各项活动,增加参与图书馆管理的热情,提高馆藏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率。

二、参加对象

校内所有持证的学生读者。

三、实施细则

(一)积分获取办法

读者主动参与图书馆各项活动均可以获得积分,积分计算规则如下:

1.在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,每借阅一册图书加1分。

2.积极参加图书馆的有关活动:

1)志愿者参加图书馆值班,每4小时加1分,不足2小时不给分;

2)志愿者帮助图书馆整架,每整理5节书架加1分;

3)志愿者帮助图书馆进行清洁卫生、除尘等,每清洁5节书架加1分;

4)参加图书馆的有关会议或活动,每次加1分。

注:每日可获取最大积分值为5分。

(二)积分查询

1.通过图书馆OPAC系统,登陆“我的图书馆”,可以查询到您的积分详细情况。

2.借阅图书,您的积分账户中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积分。

(三)积分兑换

1.兑换成功后将从您的积分账户中直接扣减相应积分分值;

2.每次兑换活动奖品数量有限,先兑先得,兑完为止;

3.兑换标准:

5分可抵扣超期罚款0.1元;100分以上可以定期兑换礼品,礼品分数不等,种类为笔记本、预约学习室座位等,以实际发布为准。

本规定自20194月起实施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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