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预约自主学习室管理办法

发布者:姜涛发布时间:2016-04-25浏览次数:143

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,为学生的自主学习、自我管理、自我调节、自我检测创造条件,培养学生的自立性、自觉性和自律性,图书馆设立了自主学习室,面向全院学生开放。

一、本学习室是有意愿进行自主学习、自我管理的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,为了充分发挥其在学生自主学习中的作用,加强对自主学习室的管理,提高空间资源的利用率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二、自主学习室配备兼职管理人员,其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自主学习室进行管理。所有同学都要服从管理,对于无理取闹,影响他人学习者,禁止进入学习室;情况恶劣者,报相关系部处理。

三、自主学习室采取预约登记分配座位的方式管理。座位一经预约成功,预约者享有座位的使用权,使用期限为1个学期,下学期开学初需重新预约。预约时间及具体方式请关注“龙财图书馆”微信公众平台。

自主学习室不允许私自占座、串座。一经发现,取消其对该座位的使用权,并禁止预约1学期,如再次发现,将被列入禁止预约人员名单,在校期间均禁止预约使用。

四、预约成功获得座位使用权的同学,须自行负责自己座位及座位周围公共区域卫生,图书馆不再配备专人打扫卫生。

五、管理人员负责对自主学习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取消其座位使用权。

(一)桌面、地面垃圾未清理或大面积水痕、污渍、灰尘等,视为卫生不合格,发现3次及以上者;

(二)学习室内用餐、吃零食、吐痰、乱扔果皮等;

(三)学习室内嬉戏、打闹、吸烟、大声喧哗;

(四)破坏公物者,照价赔偿;

(五)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座位使用情况,一个月内发现5次及以上座位空置。 

六、自主学习室内原则上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,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如有丢失,责任自负。

七、自主学习室开放时间7:00—21:30。当日最后离开学习室的同学,负责关闭电灯电源,关闭门窗。

八、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。如遇有与学院相关规定冲突,以学院规定为准。


图书馆            

2016年4月25日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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